環境法專題研究---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機制

一、課程說明(Course Description)

長久以來,地球暖化可能帶來的衝擊一直受到全球的關注,「明天過後」這部電影帶給人類的影響亦如其所創造的票房十分的令人注目。自1992年地球高峰會議(Earth Summit)以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 Framework Convention for Climate Change)被認為是有史以來最多國家參與,也是唯一掛名直接聯合國(United Nations)的多邊環境公約。該公約的目的十分明確;即在於控制溫室氣體(如二氧化碳)之排放以解決地球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變牽以及因此引發的天災地變。為了落實公約的目標,乃有所謂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的制定,藉由該議定書所精心設計的京都機制(Kyoto Mechanism),締約國希望能同時解決長久以來受困於南北對抗的多邊環保問題,並藉由具經濟誘因屬性的排放交易(Emission Trading; ET)、共同遵約(Joint Implementation; JI)及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來促進各國推行溫室氣體減量的意願。
如今京都議定書已在2005年1月16日正式生效,面對這個兼具發展限制與綠色貿易契機的多邊架構,我國其實並未有太多的準備。究其原因係在於長久以來整體社會都是以被動因應的角度在看待國際環保規範的發展,殊不知這個公約及其議定書將透過經濟誘因、民間自綠以及綠色產業的驅動力來形成壓力,我國因受國際孤立無法加入,終將因京都機制的生效受到極大的影響,未來應如何自處攸關重大。
簡言之,隨著京都機制的生效,即後京都時代峇里路線圖(Bali Roadmap)的提出,京都機制的發展已然邁入成熟期。究竟台灣應如何因應京都機制將帶來的衝擊?吾等雖可以自諸多角度來加以探討,然則就環保與永續的角度而言,應可以自下列幾個面向來加以思考;
其一:應對於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及京都議定書的具體規範內容有正確的暸解,並對於這些規範對於台灣會產生的影響,以及台灣在這些規範架構中的國際地位加以掌握,以作為整體對應決策以及將這些法規內國法化的根本依據。
其二:在前述的國際法基礎上,來探究我國應如何積極從事能力建置,以及在從事這些能力建置的過程中,如何推動與外國主流研究機構間之合作。在對外合作及能量建制的規劃上,並應側重下列三個願景方向的思考;
一、針對未來進行承諾談判所須,強化國際的支持,並建立為我國發聲的管道。
二、針對有助於我國調整足以因應國際自願減量趨勢的能源結構及其排放管制之機制,並從事銜接京都機制的必要規劃。
三、具體評估台灣運用京都機制的法律條件及其透過國際合作來參與的空間,並釐清環境保護與能源政策及產業發展之三方互動關係。
本課程的規劃即本諸這個理念來進行設計,希望引領學生更清楚的瞭解京都議定書及其機制的意義,並能在未來適時的服務國家與社會。

二、指定用書(Text Books)
京都議定書與清潔發展機制(CDM)100問,范建得主編 (清華科法叢書之四,2008)

三、參考書籍(References)
Legal Aspects of Implementing the Kyoto Protocol Mechanism: making Kyoto work (David Freestone & Charlotte Streck, eds., 2005) (available at library of NTHU)

四、教學方式(Teaching Method)

要求學生按上課進度自行閱讀教材作為上課基礎,上課時則以專題討論方式進行,並隨進度邀請專家參與座談及並搭配跨領域學習所準備的多媒體教材。此外,並將視情形安排或邀請修課同學參與本所、工研院或其他機構執行與京都議定書或能源政策相關研究,使學生能更進一步的達到學以致用之目標。

五、教學進度(Syllabus)

本課程將依據下列主題,按每單元一至兩次之順序,依次講授;(詳細的授課日期將在開學後擬定,並視實際授課進行情況調整)
一、簡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京都議定書 (第一章與第二章)
二、影片觀賞 (第一章與第二章)
三、簡介京都機制及其意義 (第一章與第二章)
四、CDM計畫之法律要件(一) (第三章)
五、CDM計畫之法律要件(二) (第三章)
六、CDM計畫之法律實體 (第四章)
七、開發CDM計畫之法律步驟(一)(第五章)
八、開發CDM計畫之法律步驟(二)(第五章)
九、CERs之產生、移轉與消滅(一) (第六章)
十、CERs之產生、移轉與消滅(二) (第六章)
十一、CDM計畫之財務架構(一)(第七章)
十二、CDM計畫之財務架構(二) (第七章)
十三、風險管理 (第八章)
十四、CDM合約(一) (第九章)
十五、CDM合約(二) (第九章)
十六、台灣參與可行性分析(第十章)
十七、Open

六、成績考核(Evaluation)

課堂參與占30%;期末報告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