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課程說明:
籠統地說,哲學是對人類的知識或經驗中一些比較基本的概念或問題,提出批判性的反省。本課程之目的,主要是要讓同學對一些哲學的概念與問題有一般的理解,尤其著重培養他/她們對這些問題作獨立思考的能力。詳言之,我們希望透過這門課,使學生能夠做到以下幾點:(1)在閱讀文本的時候,對其中相關的概念或論題,能恰當地掌握,而不致於有望文生義、囫圇吞棗,或胡亂比附等弊病;(2)能夠初步掌握這些概念或論題之所以產生之脈絡,以及掌握支持或反對這些論題的各種論證,換言之,我們希望學生對這些哲學爭論的理路或辯證發展,能有一定的掌握;(3)我們希望學生能進一步對這些爭論,提出一己的分析與批判,並以清晰流暢的文字來表述之;(4)培養學生比較細緻的理解能力與獨立思考的習慣。

本課程預計包括以下的議題:
(1) 甚麼是「知識」?我們能夠透過感官知覺而認識世界的各種事物嗎?對於那些抽象的真理(如數學、邏輯),我們又是透過怎樣的方式來認識它們?我們真的擁有知識嗎?知識是相對的嗎?知識與真理的關係是怎樣的?真理又是甚麼?真理是相對的嗎?
(2) 何謂「自由意志」?我們是否擁有自由意志?如果我們的行為不是來自我們的自由意志,則是否表示我們不需要對一己的行為,負起任何法律、道德上的責任?如果我們的意志是自由的,那麼,這是否違背了事物之間的因果法則?無論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或者是在自然科學當中,因果關係似乎是我們非常熟悉的;然而,事物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的條件是甚麼?我們憑甚麼相信因果關係之存在?
(3) 一個行為要滿足怎樣的條件才是一個道德的行為?人為甚麼要有道德?道德判斷是不是客觀的?抑或只是以一種間接的方式,表達判斷者個人的主觀好惡而已?
(4) 我們似乎可以通過一串聲音或符號(語言)來談論有關世界的事物,然則這如何可能?語言如何能與世界掛勾?人對語言意義之理解,又是怎樣的一回事?
(5) 相信「我們死後還會以不同型態的生命形式繼續存在」是否合理?我們可否證明上帝存在或不存在?如果上帝是存在的,則這與惡(evil)的存在是否有所衝突?我們有理由相信佛家所說的「諸法無我」嗎?如果有輪迴存在,是甚麼東西在進行輪迴?

二、 指定用書:
《哲學概論》(About Philosophy, 8th edition),Robert Paul Wolff原著,譯者與校閱者:郭實渝/但昭偉/蘇永明/林逢祺/林福建,總校閱:黃藿,台北: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1年。此外我們可能會就相關的議題,補充一些其他哲學文獻方面的材料。

三、 參考書籍:
《哲學入門九堂課》(What Does It All Mea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Thomas Nagel原著,譯者:黃惟郁,究竟出版社,2002年。

四、 教學方式:
教學以演講與討論為主;但我們會定期給學生家庭作業,以考核學生對課程內容理解的程度。此外由學生自行組成若干小組(數目視學生人數而定),選定一個題目,撰寫報告,在課堂上宣讀,由另一小組擔任評論,全班師生參與討論。(報告如何進行等細節,另於課堂上宣佈。)

五、 教學進度:
我們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針對上述的議題,逐一講授與討論,(但議題之次序與內容之詳略可以調整,)務求學生對此中的爭論能有所掌握。

六、 成績考核:
家庭作業20% ; 期中考20% ; 課堂分組報告與討論30% ; 期末考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