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行政法理論與實務專題研究


授課教師:翁曉玲
壹、課程說明

隨著科技發展與匯流趨勢,我國大眾傳播法制如今發生了重要變革,傳統以技術做為媒介分界的管理標準,已愈
來愈模糊;因應技術匯流時代,目前通訊傳播法律架構勢將重新調整,但無論架構藍圖如何繪製,傳播法制的重
點仍在於傳播市場結構、內容監理、業者權利與責任、與閱聽眾權益保護等四大區塊。本課程將介紹傳播法制的
架構、沿革、主要法律原則與內容,又為使同學能進一步瞭解國外法制與國內法院裁判實務情況,本課程亦將請
同學報告國外重要研究文獻,並且蒐集與前述議題相關的法院判決(含行政法院判決)進行判決評析,並由此檢
視現行法規內容上之缺失問題。

貳、課程內容
本學期的課程安排及規劃討論的法律議題如下:
1.數位匯流時代的通訊傳播法制架構之調整與規劃
2.媒體平台管理之法律議題:無線媒體平台(無線/衛星/行動廣播電視)、有線媒體平台(有線電
視/IPTV/WEBTV)
3.通傳內容管理之法律議題:廣播電視內容、數位內容(網路寬頻內容、新媒體服務內容)與通訊內容之規制議
題。(尤其討論節目與廣告內容管理)
4.傳播產業集團化與言論市場集中問題
5.傳媒業者之公共責任與權利:大眾傳播之社會責任論;真實、謹慎且公平之報導義務;媒體業者之政府資訊公
開請求權。
6.被報導者或閱聽者之權利保護:探討更正回覆權、媒體侵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和定型化契約等議題。


參、參考法規與書目

通訊傳播基本法
廣播電視法
有線廣播電視法
衛星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
電信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江耀國,有線電視市場與法律,2003,元照出版。
王郁琦,資訊、電信與法律,2004,元照出版。
鄭瑞成等著,解構廣電媒體,1993,中央圖書出版。
石世豪,我國傳播法制的轉型與續造,2009,元照出版
張永明,新聞傳播之自由與界限,2001,永然文化。
松井茂記著,蕭淑芬譯,媒體法,2005,元照出版。
Schramm著,程之行譯,大眾傳播的責任,1991,遠流出版。
Kieran著,張培倫等譯,媒體倫理與規範,2004,偉伯文化出版。
雷潤琴,傳播法,2005,北京大學出版社。
Eric Barendt , Media Law, 1993.
Robertson/Nicol, Media Law, 2002.
翁岳生七秩祝壽論文集,當代公法新論(上)。
翁秀琪、蔡明誠編,大眾傳播法手冊。
劉幼俐(主編),電訊傳播,2004,雙葉書廊。
次世代浪潮下的科技法律,2008,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出版.


肆、成績評定

平時成績20%、期中作業30%、期末報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