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課程說明:

自由意志問題在西方哲學中是一個古老的議題,在不同的時代以不同的面貌呈現出來,對於這個議題的爭論直接要求我們去檢視與分析我們(以宗教或科學為基礎所建立起來)的世界觀與人觀中的核心設定與主張。根據我們目前所接受的「人」的概念,人是自由的行動者;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個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而決定行動,個人的未來是自己可以選擇與創造的,個人也必須為自己的行動負起責任。但在,各種形式的決定論(包括宿命論的、神學的、物理學的、心理學的、生物學的、社會的決定論)都蘊含「給定自然律與某個時刻的世界樣態,世界在其它任何時刻的樣態就是唯一被決定的」的主張;在我們的世界觀中,這個主張相當根本,而且揮之不去,雖然嘗試挑戰這個主張的哲學家不在少數。「決定論」是否會威脅到「人的自由意志」?「自由意志」與「行動的道德責任」之間有何關聯?人在什麼意義下擁有「自由意志」?這些都是自由意志問題中的重要議題。

本課程將根據Four Views on Free Will (2007) 這本書來討論嘗試回答自由意志問題的四個可能立場,以及它們之間的爭論︰自由意志論 (Libertarianism)、相容論 (Compatibilism)、強硬的不相容論 (Hard Incompatibilism) 與修正論(Revisionism)。自由意志論者主張「人有自由意志」以及「自由意志與決定論不相容」;相容論者主張「人有自由意志」以及「自由意志與決定論是相容的」;強硬的不相容論者主張「自由意志與決定論不相容」以及「缺乏『行動的道德責任』所要求的那種自由意志並不會對道德與人對於生活的意義感造成破壞性的打擊,而且在某些面向上反而是有好處的」;修正論者則是主張︰我們過去以「自由意志」概念為核心的人觀與道德觀需要進行相當程度的修正,將其中的錯誤或不合理的部份加以排除,以獲得合理的人觀與道德觀,使得我們能夠擺脫在「自由意志問題」的標題下一直爭論不休之問題與困難的糾纏。

本課程是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之哲學專業學程的選修課程,目的在提升對於哲學文獻的精讀與分析能力以及對於哲學議題的研究能力,本課程並不適合作為哲學入門課程。選修的同學必須修過「哲學基本問題」課程或其它的哲學課程,最好是曾修過「邏輯」或「批判思考」課程。


二、 指定用書:

Four Views on Free Will, Fischer, J. M., R. Kane, D. Pereboom, and M. Vargas, Blackwell, 2007. [簡稱為FW]


三、 參考書籍: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to Free Will, by Robert Ka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The Implications of Determinism, by Roy Weatherford, Routledge, 1991.
The Oxford Handbook of Free Will, Robert Kane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四、 教學方式:

按照教學進度精讀文本並且整理與檢視哲學論點與論證,要求積極參與課堂上的討論。


五、 教學進度:

Week 1:
Chapter 1, in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to Free Will, by Robert Kane, (pp. 1-11).

Weeks 2-4:
“Libertarianism,” by Robert Kane, in FW (pp. 5-43).

Weeks 5-7:
“Compatibilism,” by John Martin Fischer, in FW (pp. 44-84).

Weeks 8-10:
“Hard Incompatibilism,” by Derk Pereboom, in FW (pp. 85-125).

Weeks 11-13:
“Revisionism,” by Manuel Vargas, in FW (pp. 126-165).

Week 14:
“Response to Fischer, Pereboom, and Vargas,” by Robert Kane, in FW (pp. 166-183).

Week 15:
“Response to Kane, Pereboom, and Vargas,” by John Martin Fischer, in FW (pp. 184-190).

Week 16:
“Response to Kane, Fischer, and Vargas,” by Derk Pereboom, in FW (pp. 191-203).

Week 17:
“Response to Kane, Fischer, and Pereboom,” by Manuel Vargas, in FW (pp. 204-219).


六、 成績考核:

(1)家庭作業 (包括翻譯、做摘要與整理論證)︰30%
(2)期中考試 (Take-Home Exam)︰30%
(3)期末報告︰30%
(4)出席率與參與課堂討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