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說明(Course Description)

生物科技的發展已然自實驗室走入臨床應用與市場,並在國際社會掀起一股顛覆傳統人文與社會價值的風潮;其中上自倫理道德觀的重組,下至產業與人類生活的應用,生物技術的張力已促成國際強權在政治經濟層面的積極介入。對於法律人而言,如何在倫理層面掌握正義的演譯方向,藉以重新詮釋或建構實定法的正義指標(如基改食品之管制與幹細包研究之規範);又如何跨越單一知識領域的侷限,讓科技與法學的對話能朝向促進法制革新以因應新興課題(如生殖技術的應用與基因醫藥之發展);以及如何建構評價與權衡社會福祇的方法,據以引領社會道德(法規體制)的重塑,並邁入後基因體世代的法制體系;這些都是本課程希望加以探討者。

二、指定用書(Text Books)

講義另行指定

三、參考書籍(References)

1.詹姆斯 華生,DNA生命秘密(DNA The Secret of Life) (陳雅雲譯,2005,時報出版社)
2.Primis (Ed., William Roegers, Jr.; McGraw Hill, 1993)
3.生物科技法律百科,清大生物倫理中心,2008

四、教學方式(Teaching Method)

本課程以協助學生建立法律與生物之跨領域的學習能力為主。課程進行在前三分之二將以專題演講方式進行,並輔以參考資料;其中考慮到學生背景差異及本課程的跨領域學習特性,擬就學生背景參考京都大學的跨領域學習經驗,規劃學生的備課方式,輔以學期末的群體討論,以強化學生學習成效。上課過程中,若學生有參訪之必要,將視情形與以協助。總之,本課程之進行方式較接近協助學生完成一個跨領域學習的專題研究,課程之第一部分以法律基本原則來導入法律對於生物之可能借重處;第二部分則強調研究方法與基礎處的養成;至於最後的群體討論則屬於以學生專題研究成果之表述為主的設計。


五、教學進度(Syllabus)

本課程將依據下列主題,按每單元一至兩次之順序,依次講授;(詳細授課時程將視實際情況另行提供)

一、課程介紹與前言(參考資料:1. The field of Biology & Law; 2. Biology-Related Careers in Law)

二、生物科技法的概念

(一)法之目的(Handout #1:Hugh Gibbons, The Purpose of Law, 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 )
(二)核心課題(Handout #2: Hugh Gibbons with Kee Kim and Shannon Synan, The Core of the Biological Basis of Law , 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
(三)人權的生物基礎(Handout #3: Hugh Gibbons and Nicholas Skinner, The Biological Basis of Human Rights,)
(四)生物相關的法律課題(Handout #4;包括倫理學、法理學、法治國原則等公法問題、侵權行為之認定與責任等私法問題、司法與執法問題及其他。)

三、法律與生物的跨領域學習(本單元參考資料以 Primis text為主。)

(一)法律與道德的基礎(Primis pp.11-45;)
(二)探尋遺失的片段(之1):生物科學(Primis pp.46-135)
(三)尋遺失的片段(之2):社會科學(Primis pp.136-197)
(四)研究的新界限(Primis pp.198-277)

四、群體討論之一:再生醫學與複製(Handout #5)

五、群體討論之二:族群研究與基因檢測的ELSI問題(Handout #6)

六、群體討論之三:認識生技產業及其管制理念(Handout #7)



六、成績考核(Evaluation)

期末報告占70%;平時的出席與課堂參與占30%。

七、可連結之網頁位址

課堂中另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