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課程說明
我國社會已從人治社會步入法治社會,個人與國家、社會以及其他私人之間的關係,除與倫理、道德與宗教有關之
外,均須以法律作為其行止之最低規範標準。是以作為現代公民,認識法律並瞭解基礎法律內涵,不僅為個人之權
利、更為其義務。本課程之教學目的即在於,培養本校學生作為現代公民應具備的民主與法律素養,同時實踐參與
公共事務之責任。課程主軸乃以作為公民之個人為出發點,探討其與國家、社會及與他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內容則
涵蓋公民參與之理念與發展、民主國家原則與體制、人權類型與內涵、司法制度暨法律體系、重要法律領域(例如
民法、刑法與國家法)中基礎法律內涵與新興的法律議題等等。除基本學理簡介之外,本課程尤重實務案例的討
論,期經由生活實用和有趣的案例研討,引導同學們輕鬆進入法學殿堂並建立正確的法治觀念,不僅瞭解並善盡作
為社會公民的責任,同時亦能充分發展個人權利,創造更多的自由與利益。。

貳、指定用書

六法全書一本、自印講義

參、教學方式
本課程將採授課與案例討論方式進行。案例將配合課程進度分次發給同學,並組成小組討論。上課時,由教師先說
明課程內容中所涉及之民主與法治的基本原理觀念,和重要的法律爭議問題,之後(4月12日起)再請同學們共同討
論法律實務案例。

肆、教學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重要內容如下:
本學期的課程安排及規劃討論的法律議題如下:
課程大綱:
1.我國政府體制─比較各國政府體制
2.國家組織與權力分立─權力分立原則
3.民主與法治─國民主權原則、民主原則
4.基本權利保護─平等原則、法律優位原則、法律保留原則、信賴保護原則
重要法律議題:
1.我國應採行五權分立或三權分立
2.總統選舉、立委選舉與縣市長選舉應否合併舉辦
3.兩岸人民在權利保障方面應否一致?
4.性交易行為應否除罪化?(釋字666號解釋)
5.政府應否課徵奢侈稅?
6.垃圾食品之廣告行銷應否限制
7.學生應否享有訴願或行政訴訟之權利?(釋字684號解釋)
8.為保障資訊與網路安全,我國應否採行網路實名制?
9.民法805條有關遺失物拾得人之報酬請求權應否刪除?
10.由法院判決命加害人公開(登報)道歉來回復當事人名譽之事,是否合理?(釋字656解釋)

伍、成績評定
本課程計分方式如下:第一次報告作業成績35%、第二次報告成績35%、期末考試成績30%。

陸、參考書籍
法學緒論,鄭玉波著、黃宗樂修訂,三民書局。
法學入門,李太正、王海南等合著,元照出版社。
法學導論,Gustav Radbruch,王怡蘋、林宏濤譯,商周出版。
憲法新論,法治斌、董保城合著,元照出版社。
憲法精義,鍾秉正、蔡懷卿合著,新學林出版社。
論法的精神,孟德斯鳩著,彭盛編譯,華麗文化出版社。
市民社會,鄧正來著,揚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