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說明
法律學科之學習,除個別法領域之理論認知外,案例實務之操作及運用,不可偏廢。如何將所習得之法理論,正確而適當地適用於社會生活經驗所發生之糾紛案例,活用法律所規定之訴訟程序,從事符合當事人利益及公平正義之衡平解決,為訴訟實務學習之主要目標。其中,非僅涉及不同案型實體法理論之正確闡釋,尚關涉各類訴訟程序進行之熟悉運行及妥當因應,對於案件事實上、法律上及證據上爭點之充分掌握,並設想符合當事人利益之攻擊防禦方法,清楚而有效地將之形諸文字,以重點且有力之陳述呈現於法庭之上。近來,與法治教育或法律實務相關之機構團體,舉辦具不同特色之模擬法庭辯論賽,例如理律盃,適為本所學生提供法庭訴訟實務學習之機會。法庭訴訟實務之學習,固然可能因法官、律師之角色而有不同考量,但基於模擬法庭辯論賽,其競賽規則通常由參賽者扮演律師代理當事人之地位,故本課程將指導學生從作為原告或被告之訴訟代理人立場,以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為主,擬從案例事實及法律爭點釐清、攻擊防禦方法提出、訴狀內容撰寫、法庭現場應對等方面,設計教學課程,以期能實體法及訴訟法之理論與實務兼顧,並培養學生具備參與模擬法庭辯論賽之基礎能力。
二、參考書籍
(一)吳庚『行政爭訟法論』,元照出版。
(二)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下)』,三民出版。
(三)台北律師公會編印『律師辦案參考手冊』。
三、教學方式
(一)行政及民事訴訟基礎理論之講授。
(二)以法庭辯論賽之題目設計案例事實為題材,案例爭點之整理、討論、訴狀習作。
(三)模擬法庭辯論賽之實戰指導及演練。
上述(二)及(三)均包含原告及被告兩方之立場。
四、教學進度
1.
行政罰之基本觀念
如何撰寫訴狀
本年度辯論題目之解說
文獻閱讀
2.
如何聲請憲法解釋
爭點大致討論
擬定訴狀大綱
3.
確定訴狀大綱
討論各項爭點之主張
撰寫起訴狀及答辯狀內容
4.
確認起訴狀及答辯狀內容
討論各項爭點之主張
5.
言詞辯論之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