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貿法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Law

課程大綱
任課教師:彭心儀教授
時間及教室:星期二上午@清大科法所
聯絡: sypeng@mx.nthu.edu.tw

課程目的:
歷經多年的GATT/WTO入會程序,我國終於在民國91年1月1日成為WTO正式會員。自入會以來,我國積極參與WTO談判事務,針對各議題提出立場。此外,我國亦已多次以「第三國」參與WTO爭端解決程序,並以「控訴國」身分與貿易對手國在WTO解決爭端,以爭取國家經貿利益。

“WTO”一詞受到媒體極大之關注,但其對於我國經濟發展之實質意義,應值得國人以更嚴謹學術角度加以探究。本課程旨在由理論面與實務面介紹WTO架構下之『貨品貿易』(1994關稅暨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TRIPS(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以及DSU(爭端解決機制),並藉由實際爭端案例之討論,理解國際貿易規範及其對於我國法律、經濟、文化等面向之影響。此外,鑑於WTO與科技發展之密切關聯性,「科技相關WTO議題」亦為本課程所涵蓋之主題,以強調國際法與內國法之互動關係與接軌問題。

上課方式:
本課程以講授為主,討論為輔。每週將分發上課大綱(體系表),以供同學做為個人筆記之基礎,亦期有助於課堂討論之進行。

教材資料:
--主要教材:
Documentary Supplement to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Law: Selected Documents (本課程自行編輯印製)。

--參考資料:
1. 隨堂補充中英文資料(我國WTO談判立場文件、時事新聞、WTO非正式文件、學術論文)。
2. 羅昌發,國際貿易法 (元照出版社)。
3. Raj Bhala,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Cases and Materials(1996). John Jackson et al., Leg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Cases, Materials, and Text on the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of Trans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West Publishing Co., 1995).

評分方式:
平時上課出席、參與討論佔百分之二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八十

課程大綱:
I. 貨品貿易 (6週)
1. 最惠國待遇
2. 國民待遇
3. 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
4. 一般例外與安全例外
5. 補貼、傾銷、與防衛措施

II. 服務貿易(5週)
1. 會員國之國內管制(行政程序透明化、國內管制之比例原則)
2. 服務貿易分類與承諾機制
3. 金融服務、電信傳播服務、法律服務

III. 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 (2週)
1. 基本原則
2. 美國貿易法三三七條款專題

IV. WTO訴訟實務 (3週)
1. WTO訴訟機制
2. 我國參與WTO訴訟實務專題討論

V. WTO學術名著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