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01學年(下)課程大綱
科 號 1012HSS100602 組別 學分 3 人數限制 60
科目中文名稱 哲學基本問題 教室
科目英文名稱 Central Problems in Philosophy
任 課 教 師 趙之振
上 課 時 間 週二9:00-12:00

(一)課程說明:
本課程是人社院學士班的必修課程,他系的同學也可以選此作為通識課程。籠統地說,哲學的一項基本工作是對人類的知識或經驗中一些比較基本的概念或問題,提出批判的反省。本課程之目的,主要是要讓同學對一些哲學的概念與問題有一般的理解,尤其著重培養他/她們對這些問題作獨立思考的能力。詳言之,我們希望透過這門課,使學生能夠做到以下幾點:(1)在閱讀文本的時候,對其中相關的概念或論題,能恰當地掌握,而不致於有望文生義、囫圇吞棗,或胡亂比附等弊病;(2)能夠初步掌握這些概念或論題之所以產生之脈絡,以及掌握與這些論題相關的各種論證;換言之,我們希望學生對這些哲學爭論的理路或辯證發展,能有一定的理解;(3)我們希望學生能進一步對這些爭論,提出一己的分析與批判,並以清晰流暢的文字表述之;(4)培養學生比較細膩的理解能力與獨立思考的習慣。
哲學的問題相當廣泛,本課程自是無法涵蓋所有相關的課題;但是我們預計可以包括以下各類的議題:
(1) 關於語言:思考往往離不開語言。然而,語言有哪些功用?語言之有意義(meaningful)與否,又是怎樣一回事?語言之意義(meaning)有哪些不同的層次?我們有哪些方式來定義一個語詞?一個定義要滿足怎樣的條件才算是恰當的?語言與世界又如何關連起來?
(2) 關於知識:甚麼是知識?要滿足怎樣的條件才算擁有知識?知識有哪些來源?我們能夠透過感官知覺(sensory perception)而認識世界的各種事物嗎?對於那些抽象的真理(如數學、邏輯),我們又是透過怎樣的方式來認識它們?我們真的擁有知識嗎?知識是相對的嗎?知識與真理的關係是怎樣的?真理又是甚麼?真理是相對的嗎?
(3) 關於科學:科學似乎可以給予我們許多關於自然的知識,讓我們可以掌握自然的規律。然而,何謂「自然律」(Laws of Nature)?科學的解釋(scientific explanation)又是甚麼一回事?歸納的方法是不是一種合理的方法?
(4) 關於自由:何謂「自由意志」?我們是否擁有自由意志?如果我們的行為不是來自我們的自由意志,則是否表示我們不需要對一己的行為負起任何法律、道德上的責任?如果我們的意志是自由的,那麼,這是否違背了事物之間的因果法則?無論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或者是在自然科學當中,因果關係似乎是我們非常熟悉的;然而,事物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之條件是甚麼?我們憑甚麼相信有因果關係之存在?
(5) 關於心靈:心靈世界與物質世界是同一個世界?抑或兩者是不同的世界?如果此兩者是不同的,則它們的關係為何?心靈的現象與物理的現象又有何差別?電腦是否有意識?電腦會不會思想?我們有何理由來主張或反對「今天的我與十年前的我是同一個人」?
(6) 關於宗教:上帝是否存在?我們可以如何證明上帝之存在?如果上帝存在,則「上帝是存在的」與「罪惡是存在的」是否不一致?
(7) 關於道德:我們為何要有道德?怎樣的行為才是道德的行為?關於道德的判斷是有客觀的真假可言的嗎?抑或它只是表示個人主觀的好惡而已?

(二)指定用書:
John Hospers, 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Analysis, Fourth Edition, Prentice Hall, 1997.

(三)參考書籍:
《哲學入門九堂課》(What Does It All Mea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Thomas Nagel原著,譯者:黃惟郁,究竟出版社,2002年。

(四)教學方式:
教學以演講與討論為主;但我們會給學生家庭作業,以考核學生對課程內容理解之程度。

(五)教學進度:
我們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針對上述的議題,逐一講授與討論,務求學生對此中的爭論能有比較精確的掌握,而免匢圇吞棗之弊。

(六)成績考核:
家庭作業佔60% 期末考或5000字以上的期末報告(二選一)佔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