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訊法律專題研究
Seminar on Info-Communications Law
課程講授大綱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2學分)
任課教師:彭心儀教授
時間及教室:星期二 10:10-12:00@清大科法所
聯絡:sypeng@mx.nthu.edu.tw

=550; 課程目的
1. 以「網路專題(資訊隱私)」、「通訊專題」、「傳播專題」及「數位匯流專題」等單元
為主軸,由技術面、市場面與政策面切入,探討當前國內主要爭議問題。
2. 比較各國資訊及通訊傳播政策,掌握國際相關議題之爭議焦點及法規發展現況,進而研擬
我國管制革新方向。
3. 藉由資通訊爭議問題,培養利用法律工具解決問題之能力,並理解何謂科技法律,如何發
揮科技法律專業。

=550; 上課方式
1. 每週分發專題討論大綱。同學除按照進度自行預習指定文獻外,並應針對討論大綱所列議
題,擇一進行準備,以做為課堂發言之基礎。
2. 每單元最後進行之政策討論會,乃藉由實務演練,深度思考相關公共政策。同學選擇角色
與立場後,設定談判目標,應嘗試法律及法律以外之協商工具及談判籌碼,理解談判者應如何堅持專
業主張,又如何接受妥協與交換。

=550; 教材資料
每週分發閱讀文獻,內容涵蓋國內外法規、案例、司法解釋、業者政策說帖、期刊論文、委託研究報
告及官方文件等。

=550; 評分方式
課堂參與度及發言表現:55%
政策立場文件/說帖(每份1000-2000字,共三次):45%


=550; 課程要目與進度(內容詳見每週分發之「專題討論大綱」)

一、 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專題(第1-5週)
1. 濫發電子郵件問題、電子銷售及商業言論規範
2. 歐盟相關指令、個人資料保護法
3.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位置資訊、APP管制問題
4. 物聯網(IoT)、大數據(big data)及雲端科技專題討論
5. 隱私政策討論會(繳交第一次立場文件)
=482;政府機關(法務部、NCC、經濟部、公平會)、APP開發者、第三方認證機構、有線電視平台業者、
OTT電視業者、行動通訊業者、google台灣、隱私保護公益團體、其他。

二、 通訊專題(第6-10週)
6. 無線通訊之基地台架設(電磁波)爭議
7. 普及服務、數位落差
8. 電信執照政策、地下電台
9. 頻譜拍賣、共享、交易與回收、4G釋照
10. 行動通訊服務政策討論會(繳交第二次立場文件)
=482;政府機關(NCC、衛福部、環保署)、4G行動通訊業者、基地台製造商或進口商、非政府組織(例
如:環保聯盟、兒福聯盟)、消費者代表團體、其他。

三、 傳播/數位匯流專題(第11-16週)
11. 置入行銷、冠名贊助
12. 多元文化/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外資
13. 有線電視法律議題(專題演講)
14. 數位匯流基本觀念:技術中立與法制革新
15. 「傳統」電視 v OTT TV網路電視 (專題演講)
16. OTT管制政策討論會(繳交第三次立場文件)
=482;政府機關(NCC、文化部、國貿局、財政部)、境外OTT業者(例如:愛奇藝、騰訊)、境內OTT業
者(本國業者、外國業者例如:Netflix)、頻道業者(例如:三立電視台)、獨立文創人士、有線
電視業者(例如:新竹振道)、非政府組織(例如:消費者保護團體)。

17. 實務界觀點(參訪或專題演講)
18. 實務界觀點(參訪或專題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