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說明:

第一~十八週: 速寫本圖稿(形式:開發圖像與構成之表現可能。內容:探索個人表現主題

第二~四週:筆觸(形式:探索繪畫筆觸的可能性。內容:自訂)

第五~七週:圖像(形式:探索圖像的認知。內容:自訂)

第八~十週:構成(形式:構圖練習。內容:自訂)

第十一~十三週:分析、實踐、提問、解答、實踐 綜合「筆觸」、「圖象」與「構圖」的創作初探。

第十四週~十七週:創作(從速寫本中尋找個人創作的形式與內容)

第十八週:期末共評(共評本學期全部作品)

二、作業或研究報告
1. 作業:《速寫本圖稿》、《筆觸》(30F尺寸之畫布/紙板)、《圖像》(50F尺寸之畫布/紙板)、
《構成》(50F畫布)、《分析實踐提問解答實踐》(50F畫布)、《創作》(100F畫布)共六件作品。
三、期末評量方式與評分標準
1. 作品完整(50%)
2. 作品創意(30%)
3. 出席狀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