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訊法律專題研究
Seminar on Info-Communications Law

課程講授大綱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2學分)
任課教師:彭心儀教授
時間及教室:W7W8 @清大科法所
聯絡:sypeng@mx.nthu.edu.tw


課程目的

1. 以「資訊隱私及安全」、「通訊基礎建設」、「數位平台」等單元為主軸,由技術面、市
場面與政策面切入,探討當前國內主要爭議問題。
2. 比較各國資訊及通訊傳播政策,掌握國際相關議題之爭議焦點及法規發展現況,進而研擬
我國管制方向。
3. 藉由資通訊爭議問題,培養利用法律工具解決問題之能力,並理解何謂科技法律,如何發
揮科技法律專業。


上課方式及評分方式

1.課堂參與度及發言表現:40%
每週分發專題討論大綱。同學除按照進度自行預習指定文獻外,並應針對討論大綱所列議題,擇一

行準備,於課堂參與討論。
整學期每位同學應至少準備一次簡報(報告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視修課人數調整),介紹分析特定
議題動態發展,或解釋爭議並提出觀點(開學由助教登記發言順序)。

2.政策立場文件/說帖(每份1000-2000字,共二次):60%
「資訊隱私及安全」及「數位平台」二單元最後進行之政策討論會,乃藉由實務演練,深度思考相

公共政策。同學選擇角色與立場後,設定談判目標,應嘗試法律及法律以外之協商工具及談判籌
碼,
理解談判者應如何堅持專業主張,又如何接受妥協與交換。


教材資料

每週分發閱讀文獻,內容涵蓋國內外法規、案例、司法解釋、業者政策說帖、期刊論文、委託研究

告及官方文件等。


課程要目與進度(內容詳見每週分發之「專題討論大綱」)

一、 資訊隱私與安全專題
1. 大數據(big data)應用、資料之去識別化、個人資料與非個人資料
2. 歐盟GDPR、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3. 物聯網(IoT)與資訊安全
4. 隱私及資安政策討論會(繳交第一次立場文件)
同學自行選擇角色與立場,例如:政府機關(法務部、國發會、NCC、經濟部、公平會)、APP開發
者、第三方認證機構、有線電視平台業者、OTT電視業者、行動通訊業者、關鍵基礎設施業者、
google台灣、隱私保護公益團體、學者專家、其他。

二、 通訊基礎建設專題
5. 行動通訊基礎建設、自駕車、工業4.0
6. 5G法制環境、5G頻譜執照
7. 無線通訊基地台架設(電磁波)爭議
8. 普及服務、數位落差、寬頻人權

三、 數位平台專題
9. 「傳統」電視 v OTT TV網路電視
10. 共享經濟管制問題
11. 數位平台競爭議題、演算法透明化、數據共享、數據全球治理
12. 數位平台專題政策討論會(繳交第二次立場文件)
同學自行選擇角色與立場,例如:政府機關(NCC、文化部、國貿局、交通部、財政部、觀光局)、
境外OTT業者(例如:愛奇藝、騰訊)、境內OTT業者(本國業者、外國業者例如:Netflix)、頻
道業者(例如:三立電視台)、獨立文創人士、新創團隊、有線電視業者(例如:新竹振道)、非
政府組織(例
如:消費者保護團體)、Uber、計程車工會、Airbnb、旅館公會、Google台灣、FB台灣辦公室、
Line 台灣辦公室。

13-15 實務界觀點(專題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