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生殖科技與法律
任課教師:林昀嫺 副教授

一、課程說明
生育正義(Reproductive Justice)的議題包含了生育與不生育的面向,其中「不生育的自由」包含
了避孕、絕育、終止懷孕的權利,而「生育的自由」包含了近用人工助孕科技的權利。
由於生活環境的污染、工商業社會的壓力、以及普遍晚婚─種種因素導致不孕症患者日漸增加。然
而,
社會價值觀仍然傳統─「擁有自己的子女」仍然為「正常家庭」不可或缺的要件。許多人也受社會文

感染,認為無法生育將導致人生的不完整,此種情形尤以被文化賦予「神聖母職」的女性影響最深
遠。隨著醫學的發達,各種人工生殖科技應運而生,例如為取卵所用的荷爾蒙卵巢刺激法、標準體外
授精術、以及卵質內精子注射術等。當人工生殖技術成為不孕者最常尋求協助的方式,此技術的本質
卻容易引發倫理上的問題。人工生殖科技的目的是為了製造新生命以及隨之而來的家庭關係,以往僅
牽涉夫妻二人的生殖過程,增加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基因上的父母、提供子宮孕育胎兒的母親、以
及委託做人工生殖程序的父母,至多可高達五位成人扮演父母的角色。傳統母親的角色與定義受到衝
擊,而誰是「法定」父母也同樣需要討論。
本課程乃是結合法學、生殖醫學、生命倫理學的一項新嘗試。教材將節選法學及醫學領域期刊論文,
配合國內外重要案例與主題影片,盼能使同學對於生殖科技的法律與倫理意涵有完整的認識。

二、指定用書
由教師於上課數週前指定應閱讀之學術論文、法院判決、法律條文與參考資料

三、參考書籍
中英文講義待發

四、教學方式
本專題研究將由教師引言,並以同學的報告與討論為主。

五、教學進度

第一週:導論:生殖醫學、法律與倫理
第二週:拒絕生育的權利(一)避孕科技與台灣人口政策「奇蹟」
第三週:拒絕生育的權利(二)川普最想推翻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 “Roe v. Wade”

第四週:拒絕生育的權利(三)國家與個人身體主權爭奪戰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第五週:拒絕生育的權利(四)美國有關墮胎法案的最新發展
第六週:拒絕生育的權利(五)我國優生保健法第一波與第二波修法觀察
第七週:影片與討論:人工生殖的真相
第八週:胚胎的地位(一):胚胎的四種情境與規範
第九週:胚胎之地位(二):離婚後,冷凍胚胎如何處置?
第十週:人工生殖的主體(一):近用助孕科技是個人的基本權利嗎?
第十一週:人工生殖的主體(二):生育自由的社會改革潛能
第十二週:捐贈精卵 (一):子女有權知道捐精者身份嗎?
第十三週:捐贈精卵 (二):精子、卵、胚胎的標價
第十四週:死後取精人工生殖之議題
第十五週:口頭報告與評論
第十六週:口頭報告與評論
第十七週:元旦放假
第十八週:繳交期末報告

評量方式:課堂報告與討論40%,期末報告60%